第十七章 (第2/8页)
丹·西蒙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aikanw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其实我想的是埃及。”我说,“不过印度也可行,应该很适合。至于书名,我暂定‘灵蛇之眼’或‘蛇眼’。”
“有点儿耸人听闻。”说着,狄更斯十指竖成尖塔状,双脚往前伸向炉火,“但还是很吸引人。你会把你的‘卡夫探长’放进去吗?”
我两颊微热,只耸耸肩。
“鸦片也会是这本小说的重点吗?”他问。
“有可能。”我不服气地说,早先他的好奇带来的暖意消失殆尽。我听几个朋友提到过,狄更斯对我的《阿玛达尔》里莉迪亚称颂鸦片那段很不以为然。
狄更斯改变话题:“我猜你是以1850年6月在水晶宫的万国博览会展出、后来献给女王那颗钻石‘光之山[1]’为范本。”
“关于那颗钻石我也做了些笔记。”我口气很僵硬。
“亲爱的威尔基,当年‘旁遮普雄狮’——也就是那个异教徒兰吉特大君——抢到‘光之山’献给女王后,确实传出诅咒之说。当时印度总督达尔豪斯阁下在叛军持续作乱的情况下亲自把钻石从拉合尔偷渡到孟买,光是这段真实故事,写出两三本精彩小说还绰绰有余。据说达尔豪斯夫人把钻石缝在腰带里,达尔豪斯阁下连续几星期腰带不离身,这才顺利把钻石送到孟买港,交给英国军舰的舰长。据说他每天晚上在营地床铺旁绑两条凶猛的军犬,万一有小偷或刺客进他的帐篷,他马上会察觉。”
“我没听过这些。”我坦言。我原本构想的是一颗被某个古埃及教派视为圣物的红宝石或蓝宝石。但狄更斯这段“光之山”的真实故事听得我手发痒,很想马上拿笔记下来。
当时我们被急促的敲门声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