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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内德刚带我做完晚间运动回到马厩。他给我接了一桶水,但我几乎没怎么喝,因为水太凉了,不合我的口味,况且还带有马口铁的臭气,让我鼻孔发痒。我刚好离那扇敞开的小窗很近,可以透过窗子看到伊迪丝正往这边走来,而荒野里刚好有一个跌跌撞撞地走向马厩的男人,他俩就快要碰上面了。就在那个时候,打着盹儿的夏普突然站起来并且开始狂吠。
很明显,伊迪丝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这个陌生人。这时她离马厩已经不到一百英尺了——在这个距离上我尚且无法闻到她身上特有的那种肥皂、汗味和一点薰衣草香味混合的特殊气息——而那个男人接近了她,并叫她站住。在这附近,不管是什么声音都会传得很远。
我们的伊迪丝虽是乡下出身,但也拥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虽感到惊讶,却还是毫不畏惧地举起了提灯。借着提灯的光,我看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的男人,穿着打扮倒像是上流社会的人物,戴着一顶呢帽,穿灰色花呢的衣服,脚踏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其上沾满了泥巴和黄色的荆棘花,那东西在荒野的每个角落里都生长着,就连长满苔藓的石缝中也不例外。他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引人注目的丝质领带,红黑相间。此人大约三十来岁,手持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就是我听人们说起过的那种槟榔屿律师杖。一个打着那样的条纹领带,又拿着这样的手杖的男人很显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你能告诉我这是哪儿吗?”他向女仆询问道。
伊迪丝怀疑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她确实应当这么做。
“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他继续以令人提不起信任之心的“友善”语气说道,“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伊迪丝最终回答道。
“啊,真的!”那男人大声说道,“真好运气!”他可真不是个好演员。他看了看她手中的盘子并且说道:“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独自睡在这里,这就是你送给他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
伊迪丝脸上露出拒绝的神情,但他还是将手从花呢西装的翻领上面伸进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