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男孩 (第2/7页)
劳丽·R.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aikanw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个团伙的头目比利·利赛德再一次地带来了一位新的男孩来参与他们所谓的“贝克街的盛宴”。贝克街小分队一直在街道上或是河岸两边的垃圾场里招募新的成员,我知道有几个男孩是他们从有虐待癖的父亲那里救出来的。有时,他们甚至会从济贫院里释放未成年的男孩。比利总是会把新成员带到我那里去,以确定他们身上的皮肉伤没有掩盖着骨折或是脏器破损之类的重伤。对于贝克街小分队的大多数成员来说,“家庭”意味着危险,而“家”可以简单地译为战场。事实上我认为这些小孩子所遇到的暴力,以及暴力对他们的伤害远远超过穿着制服的士兵们所遭受的一切,因为在家庭中本来就不应当有战斗,而在这战斗之中又没有同伴来保护他们的后方,只有对那些本来应该爱他们、保护他们的人无助的恐惧。
使得尼古拉斯·霍金斯引人注目的原因并不是他的衣服。小分队的成员们经常穿着一些式样时尚、制作考究的衣物——毕竟他们都是技术高明的小偷。每当我们不能以更合适的方法来获取一些证据时,就会派他们出马。是的,新来的男孩所穿的衣服做工十分精良,所有的那些污渍和灰尘都不能遮掩这个事实。但我也注意到了他脚上那双昂贵的鞋子大小刚好合适,而不像其他孩子的鞋那样有的过大,有的过小(你所教给我的推理方法毕竟不是徒劳无功)。这孩子面上虽有尘垢,仍能看得出他的脸色相当白皙,但不是那种在济贫院待得久了营养不良的那种苍白。那可以说是一个家境富有、未经风雨摧残的男孩所显露出的那种白皙。那双接过哈德森太太递来的盘子的手是瘦削而柔软的,而当我询问他的姓名时,他所吐出的每一个元音和辅音都透露出他受过良好的教养,不过我却没有听出伊顿或是威斯敏斯特的独特口音。
我的朋友,使我联想到你的并不完全是他那瘦削的脸颊,虽然这也是他与你略微相似的地方之一。不,是那个男孩的眼神。既叛逆又无所畏惧,尽管受到了一点点恐惧的侵蚀;其中充满了激昂的情感,然而却被他的聪慧所掩盖,被他的痛苦所冻结。还有他的姿态——那么笔直,那么骄傲……他在与他内心中一切虚弱的、年轻的、易受伤害的东西作战。这一切都让我感到无比熟悉。
你当然也看到了这一切。小分队带来的是一个年轻的你自己,虽然男孩的头发是金色而非黑色,而那双和你一样时刻充满了戒备的眼睛是棕色的。
尼古拉斯·霍金斯一言不发,与此同时,其他人全都在不断地吵闹,以至于哈德森太太每次往他们的盘子里填上肉汤和土豆泥时,都会朝我投来闷闷不乐的目光。
不,他一个字都没有说,也没怎么吃东西。但他偷了一支已经用了很久的银叉子——那是你不顾哈德森太太的抗议而允许贝克街小分队使用的。
我瞥了你一眼。
是的,你已经注意到了这次偷窃。
男孩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试图将银叉子藏在他肮脏的衬衫下面,但他显然不像其他男孩那样拥有久经锻炼的偷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