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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后我回到另一家鸦片馆,默默等待。
我运气好还活着。毕竟我刚刚全身赤裸大呼小叫地跑过码头后方蓝门绿地最凶险的贫民窟,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奔向何方。不过,那个时间点本来就很冷清(在雪花纷飞的1月的严寒清晨,就连恶棍也躲在屋子里睡觉),更何况,再怎么凶狠的人,看见满手鲜血鬼哭鬼叫的疯子,只怕也会退避三舍。这就足以说明为什么我仓皇逃命的过程中碰见的第一个人恰恰就是正在廉价住宅区巡逻的警探。
警探也被我的模样和举止吓到。他从腰间拔出灌过铅的短警棍,我猜如果我多跟他说些不着边际的废话,他就会一棍把我打晕,扯着我的头发把我拖近距离最进的警局。
他听我说完后问道:“你刚刚说什么?你是说……‘黑彻利的尸体’吗?是希伯特·黑彻利吗?”
“前警督希伯特·黑彻利,目前是私家探员。没错,警督。他们掏出他的内脏,挂满整间地窖。哦,天哪!哦,上帝!当时他受雇于我,不是菲尔德,那是不公开的。他是菲尔德探长的私家侦探,那是公开的。”
警探摇晃我的身体:“怎么又扯到菲尔德探长?你认识菲尔德探长?”
“我认识,当然认识。”我说完笑了笑,然后又哭了。
“你是谁?”这位留着浓密八字胡的警探问道。他的深色安全头盔上覆盖了一层白色雪花。
“威廉·威尔基·柯林斯,”我冷得牙齿直打战,“在我的几百万名读者心目中我是威尔基·柯林斯,我朋友和其他所有人都喊我威尔基。”我又呵呵傻笑。
“没听过。”那警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