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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一下为一个人哭,为一个人笑,为一个人夜里辗转反侧到失眠的感觉。 有些逆着光,看不清脸的秦鸢也笑了起来,半是抱怨,半是调侃的问道,“怎么,现在后悔以前没有好好珍惜我了?” 洛之绾却摇了摇头,然后坐起了身子,伸手轻轻的抚上了秦鸢的后脑勺,指腹漫不经心又眷恋的摩擦着乌黑的发丝,轻声的喃呢道:“我每一天都在后悔…” “后悔自己为什么明白的那么迟,为什么总要那么去压抑,去否定。” 她抬着眼帘,把这个与自己纠缠了十多年的人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甚至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宁可捆了你也不会放你走。” 闻言,秦鸢挑眉,“你好危险啊,姐姐。” 洛之绾便叹息,不经意的将二人之间的距离拉近,呼吸近在咫尺,“她们似乎是说坏女人才招人爱…” “好妹妹,你疼疼我吧……” 她低下眉,手心微微回扣,仰头与秦鸢在医院的白炽灯下接吻。 隔了漫长的岁月,她再度品尝到了那抹甘甜,却又不敢深入,怕惊醒了落在心头的蝴蝶。 然后转瞬便分开。 退回到一个对秦鸢来说是安全的距离。 秦鸢被这忽如其来的偷吻打乱了思绪,甚至唇上的温热消失以后都还没有缓过来。 而洛之绾已经恢复如初,开口对她道,“太想你了。” 她的姿态从来没有放得那么低过,不是想耍心计,是真的因为喜欢上一个人,而害怕出错,而小心翼翼。 “我在外面游历山河的时候总会想到你。” 秦鸢怔了怔,她们重逢之后她其实很少在洛之绾那里听到对方这一年多的故事,只大概知道对方过得比较艰难,比较不如意。 “其实也没有不如意,只是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洛之绾坐得很直,看着对面的的墙,轻轻道,“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记得我,不用勾心斗角,不用思考明天。” “白天的时候,我大多数都在想下一个目的地要去哪里,或者下一顿的饭要吃什么,能吃什么。” 她声音有些暗哑,牵着秦鸢,指尖插进了对方的指缝,“就是夜里的时候时常睡不着觉,明明很累了,感觉下一秒马上就要闭上眼睛睡着了,却又马上惊醒,想立即回到你的身边。” 像她这样的人,如果真的打定主意要回到对方的身边,她至少有上千种办法可以让对方为她妥协。 甚至主动邀请她的归来。 可那都不是秦鸢想要的,也不是她渴求的。 听出了对方的情绪有些不平稳,秦鸢便问,“…那为什么不联系我呢?” 分开了这一年多,洛之绾没找过她,她根本不知道对方过得是好是坏。 “就算离了婚,我以为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也算是朋友吧。” 洛之绾摇头,“可在我的预想里,我根本没有想过要和你做朋友。” 她:“很想联系你,但怕打扰到你,所以出发的时候我丢掉了所有的电子产品,带了胶卷相机,遇到风景好的地方就拍了些照片,如果你想看的话,到时候我洗出来拿给你。” 她其实那个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将要何去何从,她无法接受自己与秦鸢分开的事实,却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去修复二人的关系。 害怕见面又害怕重蹈覆辙。 于是那么不相信命,凡事都要搏一分可能的她居然将所有的都交给了老天,她期盼着老天能给一次她们再重逢的机会,却又怕在见面的时候自己没有整理好自己,让秦鸢再度背负一些不应当背负的东西。 听完洛之绾的话后纵然再是铁石心肠也会心软片刻,更何况是本就对其还有爱意的秦鸢呢,于是便软了声音,道:“那你洗出来吧。” 她也想看看对方看过的风景,见过的人。 细细想来,她俩上一次一起出门旅游都还是她读大学的时候呢。 一晃也快十年了。 小的时候总觉得长大了以后有很多的时间,可以去许多的地方,结果长大了之后,大家彼此忙于各自的事,相聚的时候反而更少了。 于是缅怀过去的同时总在遗憾当下。 听出秦鸢话里的愿意,洛之绾只觉得自己心好像变成了羽毛,被风一吹就飘了起来,痒得她脊背都有些在发颤。 想迫不及待的与身旁的人紧紧的贴合在一起。 哪怕是隔靴挠痒也好。 可她太小心翼翼了,害怕自己的冲动会吓跑的这只小鹿,便只能徐徐图之,同秦鸢继续说自己在外面的所见所闻,有在山间的寺庙,“…里面的僧人每天都要去好几公里外的小溪里担水回来,然后下午在林中打坐,有松鼠时常会跑到他们的怀里睡觉。” 有在雪山之巅的喇嘛庙,迎着风,绝世而独立,“……那里常年都是堆积着大雪,喇嘛们每日都在户外转经诵经,我去的时候正好下了一场大雪,还刮着大风,眼睛都睁不开。” 除此之外也有在沙漠里的事,“不小心迷路了,找了两天也没有找到方向,最后没了办法,不想死在沙漠里,于是就躺在骆驼身上,让其把我驼回去,还好我带的水很多,没有被渴到。” …… 林林总总,都是在外的所见所闻。 秦鸢认认真真听着,忽然明白为什么阔别了一年之后洛之绾会如此迷人了——在被山河洗礼之后,这个人真的迸发出了与往日不一样的生机。 以前的洛之绾不是不好,只是太过消极,一副看破红尘与生死的模样,像没有什么乐趣似的,除了跟家里的人斗的死去活来以外,别的任何事,任何生命她都没有尊重过。 只是按部就班,不死不活的过着。 可出去了一趟回来,或许是心真的静了,想明白了很多的事情了以后,跳出了自小生存的环境,于是她开始从内心深处去感受这世间的美好,去尊重所有事物的发生,起源。 注意到了秦鸢在看自己,讲到一半的洛之绾停住了要说的话,转头过来,不明所以的笑着:“怎么一直盯着我不放啊?” 她是广东人,偶尔撒娇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带上广味。 听着软糯得很。 “你读书的时候要是也这样阳光的话指不定迟非晚就会喜欢你了。”秦鸢看着她,忽然没头没尾的这么说道。 然后洛之绾就娇怨的看了她一眼,哼哼,“我要她喜欢干什么?” 秦鸢假装很苦恼道:“很多人都说你们比较配。” “他们说他们的。”洛之绾或许是觉得一只手牵着不够紧密,于是又把空着的另外一只手覆在了秦鸢的手背上,然后低着头有一搭没一搭的玩着秦鸢那修长的手指,“我又不会听。” 秦鸢觉得自己的手指被对方玩得痒痒的,可气氛又比较好,实在是不忍心把手抽回来,就转移注意力道:“说起来你为什么会出道呢?” 以她对洛之绾的了解,对方实在是不像是对表演有什么特别喜好的样子。 “出道?”这个问题要是放在以前的话洛之绾或许不会回答,因为其中隐蔽的心思她自己也不曾发觉过,是与秦鸢分开以后才品过来的,“原本是要出国,去华尔街,我一直以来被…安排的就是这样。家里的人乱糟糟的,迟早要衰败。” 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洛之绾的亲爹还是明白的。 洛之绾的能力有目共睹,大哥只是偏心眼儿,又不是傻,当然知道资源应该往哪里倾斜。 “……后来迟非晚出了事,我改去了你们家实习。”她停顿了一下,“老头子看出来你喜欢我的事,便想让我吃你们家的绝户吧?把秦家的公司控制权拿到手。” 商场上的人手里真的干净的也没有几个,洛之绾老爹如此顺势而为,说白了还是当年秦鸢对洛之绾的底线太低了。 她是秦家被骄纵长大的独女,秦家的财富如此夸张,有人对其动了歪心思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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