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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挺喜欢玩枪的,以前还在夏国的时候就曾经对枪械知识特别感兴趣,只不过因为夏国禁枪导致他没有碰过真枪。
这也让他觉得是夏国的体制有问题,只要到了米国,他觉得自己肯定会是个枪法了得的大神,从而有无数的拥趸和美女。
等到了米国以后,他才发现想买一支枪不仅手续麻烦,而且还挺贵,以他的那点工资根本就买不起。
他只有一次跟着一个黑社会的混混去抢劫便利店时才第一次看到有人用真枪。
那次抢劫计划中他只是负责望风,但正所谓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他听那些黑人传授经验或者说起理论后,立刻就懂了。
就是因为有这个理论储备和实践经历在,所以他才会被大家推举成为抢劫计划的主心骨和领导人。
丁二多感觉自己拿枪的时候在不停的乱抖。
他知道,肯定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碰过枪,所以有些生疏了,更何况是拿着枪去打劫呢?
而此时李强也终于从他的生物学实践活动中抽出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