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1/4页)
李碧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aikanw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乙:「想藉犯罪出人头地。」
丙:「愤怒是突然爆发的,无法以语言表达自己。」
丁:「趁未成年,体验杀人滋味——过两年,便不成了。」
戊:「脱离了组织,我便不能穿制服。」
以上是「暴走族」的心声。
在消费高昂而人情淡漠的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惧怕寂寞、离群、被遗弃。急於自动归属於一个团队,把自己淹没在同声同气的汪洋人海中,心理上才安全了。为了不孤单,有人投身有「过劳死」危机的「新人类」队伍,有人投身「暴走族」。有人抛弃垃圾,有人做垃圾。
在日本(或世界各国),只消有点名气,明星、歌星、球星、厨师、作家、模特儿、政客、av女优、摺纸师父……即使是玩具(hellokitty或「烘面包」之类),总有一窝蜂去追捧的fans,有共同意向和话题,他们就「踏实」了。
美国某溜冰世家发明了一种把滑轮装在运动鞋上的「暴走鞋」,穿上後把鞋头翘起,重心移向脚跟,便可溜得比人快,走得比人暴。在日本,一上市,马上流行。香港台湾亦不甘後人。
「暴走热潮」蔓延了……
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