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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四看得直摇头:“有水喝就行,还弄这些个作甚?白费力气!”
直到他刚喝完溪水,就看到上游一只倒伏的小羊,尸体腐烂、蚊蝇环绕、气味难闻,方才后知后觉,趴到一边大口呕吐,至此承担起了背凉白开的重任。
而此时虞午又被一丛丛的野燕麦所吸引,按道理说这东西应该长在更北面一点的地方,不知为何出现在这里。
见他一粒粒地搜集着颗颗野麦,唐四不耐烦道:“咱都有肉吃了,你搜集这玩意儿干嘛?那么硬,咋吃?你这样什么时候能到通天河?”
原来,吴地的人只知道稻、粟,不喜欢种麦、食麦,只是将其当做一味药材,毕竟这个时候还没有成熟的普通小麦和用以研粉的石磨。
“以后你就知道了,可能我们还得靠这玩意儿发家呢!”
在前世的农村,这种野麦是杂草的代名词,作为农民的儿子,虞午也没少和它作斗争。到了这一世却物以稀为贵,成为意外的惊喜。虞午脑海中已经浮现了馒头、面条、水饺等等美食了,口水不经意间湿了口舌,果然望梅止渴也是真事!
唐四瘪瘪嘴:“收集了你又不吃!留着过年啊!”
他虽然嘴上时常还有些充大个儿,但是这几日的丛林生存,两人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心里明白没有虞午自己万万是走不出去的,慢慢接受了以虞午为主、自己为辅的格局。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唯一的武器——那把匕首——已经时刻佩戴在虞午的腰间,而一些采摘的食物、打来的肉食都挂在了唐四的身上。
虞午也欣然接受了自己carry全场的新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