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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冬天,我在西雅图念书。开始胆子小,只敢修了一些英文课,后来胆子大了,跑去选了“艺术欣赏”。
在选这门课之前,我向注册部门打听又打听,讲好是不拿画笔的,只用眼睛去看画,然后,提出报告,就算数。这才放胆去上课了。
那堂课,大概是二十个学生,除了一群美国人之外,我是唯一的中国人。另外两个犹太人,一个叫阿雅拉,一个叫瑞恰,是以色列来的。
阿雅拉和瑞恰原是我英文班上的同学,因为三个人合得来,就又选了同样的课。
在“艺术欣赏”这门课上,一般美国同学的态度近乎冷淡。那个女老师,只看她那纯美国式的衣着风格,就知道她不是一个有着世界观的人,看书也相当狭窄。我猜,在美国著名著名大学中,这样的人是轮不到做教授的。
以前也上过西班牙的“艺术课”,那个马德里大学的教授比起这一位美国老师来,在气势上就不知要好多少。
主要是,那个美国老师,把教书当成一种职业,对于艺术的爱之如狂,在她生命中一点也没看见。我就不喜欢她了。
我知道,老师也不喜欢我。第一次上课时,我报出一大串伟大画家的名字,而且说出在某时某地看过哪一些名画的真迹。那个气量不大的女老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当时就知道——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