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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镇上的时候,我们幻想着闻到了鸭子的香味,所以三分钟就走完最后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我们飞奔上楼,洗澡换衣,然后下楼,把椅子拉到餐桌旁入座,把双手搓来搓去,这时老板娘把盖子揭开,我马上抓住刀子、叉子就切起来。
看来这鸭子需要切很多次才行。我跟它斗争了大约五分钟,它连一点印象也没有,于是本来在吃土豆的乔很想知道,让一个懂得怎样切的人来干此事是不是更好些。他的蠢话我压根儿没去注意,而是再次向这家禽发动进攻。这一次用劲太猛,这头野兽竟离开了盘子,跑到壁炉围栏那里躲藏起来了。
但我们很快就从那里把它抓出来,接着我准备再作一次努力。可是乔显得很不高兴。他说要是早知道吃晚饭要盲目地打一场曲棍球赛,那他就会拿点面包和奶酪到外面去了。
这时我已精疲力竭,不能跟他辩论。我尊严地放下刀叉,然后坐到一旁。乔走上前来对付这讨厌的家伙。他放开手足,一声不吭干了一会儿,后来咕哝抱怨说:“该死的鸭子。”于是把上衣脱掉。
我们借助錾子终于把这家伙切开了,但要吃它却完全不可能,所以这顿晚餐就仅是菜蔬和苹果馅饼而已。鸭子我们尝了一口,可是它吃起来却像橡皮。
杀死那只公鸭简直是犯罪。然而你瞧!我们国家并不尊重古老风俗啊。
我提笔写这篇文章时曾想到谈吃饭和喝酒,可是到目前为止看来只完全局限于吃的方面。唔,你知道,喝酒是属于这样一种题目,如果你显得非常熟悉,那是很不妥当的。从前,每晚睡觉喝得酩酊大醉被视为男子汉气概,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清醒的头脑和毫不颤抖的手也不再为人所轻蔑而谴责为娇气。相反,在目前这种令人悲哀地堕落的日子里,一嘴难闻的臭气、一脸的脓包、蹒跚的步态、沙哑的嗓门却被视为流氓无赖的标志,而并非绅士派头。
不过,即使今天,人类的嗜酒成性仍是一桩不可思议的事。我们总要寻找这个或那个借口不断地喝酒。一个人要是没有酒杯摆在面前就决不会感到舒服自在。我们饭前喝,吃饭时喝,饭后也喝。我们和朋友会面时喝,和朋友告别时也喝。我们谈话时喝,阅读时喝,想心事时也喝。我们为彼此的健康干杯,却把自己身体来糟蹋。我们为女王、为军队、为女士们、为一切可以祝酒的人干杯;而且我相信,如果酒不够,我们还应该为丈母娘干杯呢。
顺便说说,我们决不会为任何人的健康吃饭,而是为其干杯。我们为什么不该随时站起来为祝贺某人而吃一块水果馅饼呢?
我承认,就我来说,经常需要喝酒是完全无法解释的事,虽然就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事具有不良的影响。我能理解人们喝酒是为了消愁,或是为了赶走令人疯狂的心事,而且理解得很清楚。我能理解无知的群众酷爱把自己泡在酒里——啊,是呀,他们竟然干这等事真令人震惊,当然啰——令我们这种人震惊,因为我们居住在舒适的家里,四周充满着生活中美好而快乐的事物,而那些住在潮湿的地窖和透风的顶楼的居民们竟会爬出痛苦的巢穴,跑到温暖明亮的酒馆柜台边去,在杜松子酒的忘川[2]上漂浮一段距离,离开一下他们那个沉闷的世界。